【詳解】以房養老?那我住哪兒?
【導讀】估計很多人都聽說過“以房養老”,并且聽了很多年,可事實上,以前只是紙上談兵,壓根沒有搬到現實中。6月23日,保監會發布文件,正式宣布從今年7月1日開始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武漢四個城市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,將標志著“以房養老”真正落地。 中國式的“以房養老”究竟是什么樣?21君為你總結了以下幾大看點。 1、以房養老怎樣“養”?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并非我國首創,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嘗試多年。簡而言之,這種保險就是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,按約定條件獲取養老金,身故后,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的處置權。 “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投保人群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,一是應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,二是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。”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說。 事實上,“保險版”以房養老具有鮮明的特征,它為投保人提供養老金的周期與生命等長;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等權利;投保人身故后,房產處置的剩余所得將會返還給繼承人。 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孟曉蘇認為,作為一款金融產品,“以房養老”具有“三高”特征,就是適用于高房價城市、高潛質房屋和高素質老人,而無子女老人和“失獨老人”則是最合適的購買群體。 從國際經驗看,不只是養老金,保險公司還可能為投保人提供實物型的養老服務。保監會出臺的指導意見中就明確鼓勵“針對不同年齡和需求的客戶推出醫療、保險、健康管理、金融理財等服務”。 2、滿60周歲擁有房產權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,簡單地說,是指老年人把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,抵押期間,按約定條件獲取養老金,繼續擁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。身故后,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的處置權。 參保條件是投保人群必須滿60周歲,并且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。投保人猶豫期不少于30天。目前開展試點的城市有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武漢四個城市,試點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。 3、7家險企獲批調研 根據保監會規定,申請試點資格的保險公司需已開業滿5年,且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;同時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,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%。 目前申請獲批的險企有7家:平安人壽、太平洋人壽、泰康人壽、幸福人壽、合眾人壽、大都會人壽和中宏人壽。 4、房價漲跌關系投保人利益? 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,最大的風險無疑是房價的波動。如果房價上漲,房屋增值,那么投保人是否可以拿到更多的養老金?如果房價下降,房屋貶值,保險公司給投保人的養老金會不會縮水?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保險公司推出的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,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約定,決定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分享房產的增值收益。 如果是非參與型,無論房價是漲是跌,保險公司均不參與房產增值收益,抵押房產增值部分全部歸屬于投保人。 5、是否成為主流養老方式?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否會成為主流的養老方式?袁序成在新聞發布會中表示,“以房養老”商業保險是一種市場化的運作,不會成為養老的主流方式,有限的受眾、較高的門檻決定了其“小眾”屬性。 產品方案方面,合眾保險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家險企將會根據保監會的意見來設計產品,目前還在籌備階段。 5、養老隱憂怎么“解”? “以房養老”商業保險的出爐,承載著豐富養老保障方式、拓寬養老保障資金來源的“雙重期盼”,但這一產品對于緩解養老隱憂作用究竟有多大備受關注。 合眾人壽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,這一新產品與該公司力推的養老產品的發展思路吻合,目前針對指導意見完善具體措施辦法,希望能與其在武漢投資的養老社區實現對接。 不過,業內的積極參與并不能扭轉市場對這一商業保險的隱憂,其推出還需要金融貸款、擔保機構、資產評估等,與個人的信用系統完善健全有關,另一障礙則在于養兒防老和家產傳后的傳統觀念。 記者隨機采訪幾名武漢市民,他們表示不會把房產抵押出去。“以房養老相當于把房子賣出去了,我還是相信養兒防老,家里的房子會留給兒子。”年過半百的陳先生說。 業內人士坦言,“以房養老”商業保險是一種市場化的運作,不會成為養老的主流方式,有限的受眾、較高的門檻決定了其“小眾”屬性。 "以房養老"商業保險僅僅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補充,這一試點的推出之所以引發爭議,不是產品有問題,而是作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主干出現了缺失,化解養老困局所必需的普惠式基本養老產品仍有待于完善。”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這樣認為。 董登新同時建議,應從房產評估、土地政策、壽命估算、產品解釋等方面建起完整的配套體系,確保試點產品平穩落地。 該文章在 2014/6/24 22:26:40 編輯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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